2024年12月16日23时许,上海市嘉定区江桥某商业广场发生一起酒后滋事案件。
当天,李某(男,37岁)、胡某(男,39岁)、夏某(男,36岁)三人在该广场饮酒后,向陌生女子赵某索要微信。遭拒后,三人来到路边一卖猫摊位逗弄待售猫。
期间,李某等人与摊主左某、洪某等人发生口角。随后,李某等人对左某等人进行殴打。赵某上前劝阻时,也被李某等人打伤。
接警后,嘉定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查,李某等三人涉嫌寻衅滋事。目前,三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饮酒过量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和行为能力,容易引发纠纷和意外事故。广大市民在饮酒时,应适量而止,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和行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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