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对父母将房产挂在女儿名下后反悔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悉,王琳 10 岁时,父母在上海市徐汇区花费 120 万元购入一套房屋,为方便其上学,记在王爸、王妈和王琳三人名下,实际居住者为王琳的哥哥和嫂子。后来哥哥嫂子回安徽老家,房屋出租,租金由王爸、王妈收取后转交嫂子。
2023 年王琳大学毕业,与父母关系恶化并离开家,拒绝联系。此时父母称该房屋实际所有人是哥哥和嫂子,当年首付款和贷款都由他们偿还,只因当时无购房资格才挂在父母和王琳名下,现要求王琳配合办理去名手续。王琳无法接受,她认为自己至少享有房子 25%的产权,若父母坚持去名,应支付相应折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爸、王妈未能提供代持房屋约定及嫂子转账用于还贷款的证据,也无法充分证明王琳非亲生女儿,且购房时王琳未成年,根据出资和使用情况,最终酌定涉案房屋由王爸、王妈共同共有 90%份额,王琳拥有 10%产权份额。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王琳应协助完成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交易相关税费和手续费按产权比例分担。
这一事件不仅是家庭内部纷争,更涉及法律、伦理和社会公正等复杂问题,引发社会对父母与子女间财产权益、家庭伦理的思考,也提醒人们处理家庭财产问题时应注重法律意识与家庭伦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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