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制度型开放,保障内外资企业在政府采购中平等参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的具体标准和支持政策。
本国产品标准
《通知》规定,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 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不包括贴牌、简单包装等;
2. 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达到规定比例:具体比例分产品确定并动态调整;
3. 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和关键工序要求:对特定产品,还要要求其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具体产品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比例要求和对特定产品的关键部件和关键工序要求,将由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3到5年内制定。在此之前,只要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即视同为本国产品。
支持政策
《通知》明确了对本国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参与政府采购的内外资企业。无论是内资企业的产品还是外资企业的产品,只要符合标准即可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国际规则
财政部表示,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支持政策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等相关国际经贸规则。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和《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协定后,将根据协定对其他参加方的产品予以豁免。
外资企业欢迎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本次《通知》明确了本国产品的定义,消除了不确定性和疑惑,有利于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政府采购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高凌云认为,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支持政策是推进制度型开放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大举措,也有利于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我国政府采购。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该政策将吸引更多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和生产,有利于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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