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介入查降糖药现活虫 厂家称核查无异常

药监介入查降糖药现活虫 厂家称核查无异常

随着药品安全事件频发,公众对药品质量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近日,河北张家口孙先生向媒体反映,其购买的一款降糖药中竟发现两只活虫,引发轩然大波。

涉事药品及活虫情况

孙先生所购药品为盐酸二甲双胍片,又名格华止,为糖尿病患者的常用降糖药。10月12日,他从河北张家口瓦西里华佗药房购买了4盒该药,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保质期至2027年2月。10月16日,孙先生打开其中一盒药,发现一粒药片的密封空间内存在一只约5毫米长的乳白色活虫。在随后的半个多月中,该虫子又繁殖出一只,均已死亡。孙先生提供了药片图片和视频佐证。

厂家回应

孙先生将情况反映给药企后,默克制药(江苏)有限公司(默克公司)质量部根据孙先生提供的资料,请能多洁(中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药品内的虫子疑为仓储害虫,但排除由虫卵发育而来,不排除虫子进入药板泡罩后休眠的可能性。

默克公司还对孙先生表示,其已协同供应商对该批次产品进行调查,包括人员、设备、物料、工艺、环境和储运环节。调查结果显示,各环节均未发现异常,即无虫害入侵、无虫卵发育、无包装破损等问题。

药监部门介入

孙先生认为药企的检测结果不可靠,要求在药监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药检。默克公司则坚持由其自行检测。双方意见暂未达成一致。

孙先生遂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但相关问题已转交至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对受托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需由委托生产企业和属地药监部门进行,其已将材料邮寄给江苏药监局。

公众关切

该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于药品质量安全性的担忧。药品作为关乎生命健康的重要产品,其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监管。消费者有权获得安全有效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也有义务确保药品质量。

监管部门职责

药监部门作为药品监管的主管部门,负有保障药品质量的责任。在收到投诉后,药监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查明事实真相,并依法处置违法行为。同时,药监部门应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企业责任

药品生产企业是药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同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药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把关。

消费者维权

消费者在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药监部门反映,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果与药企协商未果,可向消费者保护组织或法律途径寻求帮助。

后续进展

目前,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介入调查。事件的后续进展和调查结果,值得公众关注。药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各方应共同努力,织牢药品安全防护网,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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