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立名目、假公济私:精准识别两面派、两面人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党员干部为了掩盖其违纪违法行为,往往采取巧立名目、假公济私的手段,既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利益,也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两面派、两面人往往表现为阳奉阴违,表里不一,欺上瞒下,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要准确识别并处理这种行为,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
准确理解条款内涵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两面人问题实质上是对党员干部政治品格的评价,其侵害的客体是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的要求。
从政治表现和政治危害上把握行为本质
识别两面派、两面人行为,首先要看其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表里不一的行为特点是其显著特征。例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表面上高喊“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私下里却拒不贯彻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或者口头上高调表态履责担当、严管厚爱,背地里对相关问题线索不追问、不报告;或者张口廉洁、闭口清正,私底下却疯狂敛财。
其次,要看其行为是否具有政治危害性。具体体现在是否污染所在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损害党和政府的政治形象。这种口是心非的行为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欺骗性,严重破坏党内团结,妨碍党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收集和审核相关证据
要准确认定两面派、两面人行为,必须收集和审核翔实的证据。包括行为人本人交代、相关会议上的讲话发言材料、会议纪要、视频资料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应紧扣行为人的“表”和“里”,证明其表里不一、政治欺骗的特征,以及在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对于一些表态积极但落实不到位,或者虽然有两面性但反差性不强、政治危害性不明显的行为,在认定时需谨慎,防止认定泛化。
与搞山头主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等行为的区分
两面派、两面人行为与搞山头主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等行为有区别。
搞山头主义属于典型的政治派性问题,行为人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自行其是,甚至另搞一套。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人的表态与行动存在反差,但在政治上的危害性较小。如果是表面上积极表态,但背地里拒不执行,且行为对比性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属于两面派、两面人行为。
举例:万庆良案中的两面派本质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就是两面派、两面人的典型。他表面上讲廉洁,实际过着奢靡生活;表面上响应党中央反腐倡廉号召,实际大搞权钱交易。其“六百帝”事件引发舆论哗然,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
总结
识别和处理两面派、两面人行为,对于维护党内政治生态健康,纯洁党员干部队伍至关重要。要准确把握相关规定,从政治表现和政治危害上把握行为本质,收集和审核翔实的证据,并与其他类似行为区分开来,切实将两面派、两面人清除出党和国家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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