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报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获万元奖励
为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的浓厚氛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了6起各地严肃查处的安全生产举报案例。其中,举报人均获得了万元以上的奖励。
案例1:无证上岗
2024年9月,柳州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焊工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经查,该公司4名操作工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举报属实,柳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罚该公司,并奖励举报人10500元。
案例2:违规储存烟花爆竹
2024年6月,群众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举报,反映桂平市某公司在仓库附近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经查,该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民房和普通仓库内存储烟花爆竹共3123件,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举报属实,贵港市应急管理局处罚该公司,并奖励举报人4500元。
案例3:无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2023年12月,贺州市八步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矿业公司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违法开采。经查,该公司擅自开展建设生产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举报属实,八步区应急管理局处罚该公司,并奖励举报人15750元。
案例4: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
2024年5月,河池市凤山县应急管理局接到电话举报,称某仓库内储存危险化学品液体。经查,凤山某环保有限公司在仓库内放置3吨危险化学品,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举报属实,凤山县应急管理局处罚该公司,并奖励举报人7500元。
案例5:非法销售烟花爆竹
2024年2月,桂林市临桂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举报,反映某自选商店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查,该商店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临桂区应急管理局处罚商店,并奖励举报人200元。
案例6:矿山重大事故隐患
2024年4月,岑溪市筋竹镇某铅锌矿被举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核查,该矿存在施工超越批准范围、未按期更新图纸等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举报属实,岑溪市应急管理局处罚该矿,并奖励举报人10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表示,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群众举报在安全生产监督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广大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自治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广西将继续加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切实发挥举报奖励激励作用,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营造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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