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起顺风车司机为赚取快钱而组织偷渡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悉,该司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他人安排下,利用租赁的车辆运送偷渡人员。
2024 年 4 月,被告人李某在微信昵称叫“前进”的男子的安排下,租赁了一辆面包车,由“前进”安排的车辆带路,将 7 名无合法出入境证件的外籍人员从防城港某村运送到南宁市某镇,其中二名外籍女子在中途下车。到南宁后,李某又驾驶小型轿车将剩余无合法出入境证件的外籍人员从南宁送往广东省广州市,当车辆经过岑溪市某地时被民警查获。
最终,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某的违法所得并没收作案工具。
法官提醒大家,切勿为了“碎银几两”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而触碰刑法“红线”,否则将吞下犯罪苦果。我国法律对于偷越国(边)境的行为规定严格,打击力度大,组织、运输他人偷越国(边)境的,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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